根据GB/T 13912-200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第6.2条规定e69da5e6ba90e799bee5baa6e79fa5e9819331333365633934,对于壁厚≥6mm的管道,镀层平均厚度为85μm;对于3mm<壁厚<6mm的管道,镀层平均厚度为70μ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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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 所 有热浸镀锌制件,其主要表面(见3.5 ) 应平滑,无滴瘤、粗糙和锌刺(如果这些锌刺会造成伤害),无起皮,无漏镀,无残留的溶剂渣,在可能影响热浸镀锌工件的使用或耐腐蚀性能的部位不应有锌瘤和锌灰。
“ 粗糙”和“平滑”是相对概念,制件镀层的粗糙度不同于经机械辊挤或(和)吹、抹的镀锌制品(如镀锌钢板和镀锌 钢 丝 )的粗糙度 。
只要镀层的厚度大于规定值,被镀制件表面允许存在发暗或浅灰色的色彩不均匀区域。潮湿条件下储存的镀锌工件,表面允许有白锈(以碱式氧化锌为主的白色或灰色腐蚀产物)存在。 不可能确立一个能橙盖所有实际要求的关于外观和精饰的定义。目查外观 ,检查不合格的制件应按6.3.2 进行修复或重镀后再交送重新检查。若有特殊要求(例如镀锌后需要涂装),应按要求提供样品(见4.1.2和附录C.1. 4) ,6.2 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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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层的厚度试验应按第5章规定数量抽样,并按7.2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根据热浸镀锌制件主要表面(见3-5)面积的大小,试验测得的镀层厚度应分别达到以下要求:
1、 对 于主要表面(见3-5)面积大于2m,的制件(即大件),样本中每个制件的所有基本测量面(见3- 7) 内 测 得 的 镀 层平均厚度应不低于表2或表3中相应的平均镀层厚度的最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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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 于主要表面(见3-5)面积小于或等于2m,的制件,在每个基本测量面(见3.7 ) 内测得的局部 镀 层 厚 度 应 不 小于表2或表3中局部厚度最小值,在样品的所有基本测量面(见3.7 )测得 镀 层 平 均 厚 度 应不低于表2或表3相应平均厚度最小值。
热浸镀锌层防腐蚀时间的长短大致与镀层厚度成正比。